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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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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基隆*七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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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如果有離婚,就差很多了。
很多有錢人都敗在離婚,因為沒用分別財產制,離婚時兩人財產要對分。但反過來說,這對女方沒保障,因為郭董想把她踢走、搞婚外情時,就不需要負擔離婚時財產要對分的壓力。

只能說郭董還真是個冰雪聰明的男人。


應該不是這樣吧? 財產對分是針對兩人婚後的所得對分, 不是連婚前所獲得的財產也拿來評分--有錯請指正 只是就算只是婚後郭董的所得......連我都想嫁給她了
舊 2008-09-12, 08:10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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