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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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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有點像外勞就盤查?這是很明顯的種族歧視
會發生這種情形,主要是台北的警察會以貌取人,這不是第一次
自由時報2007/9/25
太狼狽? 師大教授無故遭盤查
施並錫說突遭警察盤檢,同車乘客也為之側目,直到警察看到教授證,態度才變客氣。(記者王藝菘攝)
師大教授施並錫南下寫生,搭客運回台北在承德路下車,想起遭受警察無理盤檢,滿臉無奈。(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劉榮/專訪
「當我從包包裡翻出教授證件,警察對照後,說話才變得比較客氣!」
南下寫生 一身疲憊
在本土藝術界小有名氣的畫家施並錫,上個月搭客運從員林北上,一下車還沒回過神,就被上前的員警要求交出證件盤查,「從穿著、外型挑人盤檢,這是哪門子執勤標準?」
任教於師大美術系的施並錫,平時本色,隨興至上,「當天我到員林畫畫寫生,披頭散髮曬了一天的太陽,一身疲憊下車準備搭計程車時,一臉嚴肅的員警沒說來由,就要我把證件拿出來!」
好像被當成通緝犯
施並錫說,看到2名員警圍上前來,同車的乘客也為之側目,「奇檬子(感覺)真的很糟,好像被當成通緝犯一樣。」他說,自己婉轉告知是大學教授,員警還半信半疑,「等看到我的教授證,他們才稍稍露出尷尬的表情,語氣也變得比較客氣。」
光鮮亮麗 就是良民?
準備離去時,施並錫發現該組員警又轉向找上同車另一名乘客盤查,「那個年輕人穿著也是隨興一派的,短褲、膠拖。」他才恍然大悟,原來,員警找人盤查,也是走「外貌協會」路線,他不禁感嘆:「難道穿著光鮮亮麗,就一定是良民嗎?」
盤查以貌取人 有違憲之嫌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搭客運上台北,穿著太隨便、眼神渙散,小心一下車,就會變成員警鎖定盤查的對象!
員警實施臨檢、路檢與盤查,經常傳出侵害人權的爭議,北市保安大隊鎖定國道客運長途巴士位於北市承德路的終點站,針對下車乘客進行盤查,但警方「抽樣」盤查的標準,卻有民眾批評「以貌取人」、「專挑長得像中南部人」的對象盤問。
台聯北市議員簡余晏指出,保大在國道客運終點站漫無標準、全憑員警主觀直覺挑人盤檢,顯有歧視中南部北上乘客之嫌,許多第一線執勤員警的態度不一,讓無辜民眾直覺遭員警刁難。
簡余晏說,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文明確指出,現行警察勤務條例中規範的臨檢、路檢、取締或盤查,並未授權警方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員警恐有違憲之嫌,市警局應檢討甚至停止這種侵害人權的盤查。
對此,市警局保安大隊表示,長安西路、承德路口,有多家長途客運終點站,平時即列為巡邏及路檢重點,但並非鎖定中南部乘客或任何特定人士,請民眾不要誤會,執勤依據則是警察職權行使法。
保安大隊指出,員警執行非特定對象盤查,依據的是第一線員警的經驗及直覺,外型、穿著只是參考標準;實務上,確實有些嫌犯一遇見員警盤查拔腿就要跑,如台北縣議員吳善九命案中涉案的槍手藍家偉,而警方透過此一勤務,查獲的通緝犯、黑槍,每年都有相當不錯的績效。
話說從頭/違警罰法
一名教授因披頭散髮被警察攔檢,讓人恍如回到古早年代,其實現代人很難相信,20多年前,男子留長髮或服裝儀容不整是要被抓到警察局剪頭髮的。
民國60年代,台灣受到搖滾樂等西方文化衝擊,不少年輕男生模仿披頭四長髮、牛仔褲的頹廢裝扮,引起家長恐慌子女學壞,在保守輿論壓力下,政府決定導正不良風俗。
民國61年2月5日,台北市警方在西門町展開大規模的取締,引用違警罰法66條「奇裝異服,違反公序良俗」,將500多名的長髮男子、短裙女子帶回警察局,要求家長簽字帶回,甚至剪完髮才能回家,引起社會不小震撼;而警察管頭髮的權限,一直到民國80年代社會秩序維護法取代違警罰法後,才徹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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