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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楊繡惠自爆15歲獻給鄭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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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es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0
刑法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確定為真,本案例過了刑法追溯期了嗎?鄭要被起訴嗎?
如果不是事實,本案例鄭可否告楊犯毀謗罪?
可不可以請專業的法律人
=.=
大來教我們如何避免犯罪
2008-09-06, 02:23 AM #
21
lov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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