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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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hinnher
最近家人打算明年把店面租某便利商店~
前幾天家人已在契約上簽章, 由那職員拿回公司檢查&蓋章~(約2星期作業時間)
如沒問題, 會將契約+定金給家人~
但我看到契約裡的條文明顯有利對方,
家人打算重改契約或取消~
現在有個問題是..契約簽了, 定金還沒收..
請問這樣契約成立了嗎? 能反悔嗎?
契約成立的話..只有三條路了
1.履行契約
2.賠訂金x2
3.那公司願意退一步..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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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樣好了
馬上通知對方說不出租給對方
先打電話言明
再傳真寫清楚不願出租的意思在紙上給他,請他簽回
先這樣做......不行再說......
當然這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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