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契約的問題..請教各位~
瀏覽單個文章
Shinnh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75
引用:
作者
=.=
想給你建議
但是又覺得這樣我很缺德
所以......
你加油吧......
.......
我覺的契約是雙方平等,
但這個契約...
1.提前半月讓他們施工免租金
2.不破壞建築安全結構條件下, 可隨意施工,
不用告知屋主和徵求同意, 以後也不用復原
3.契約到期不交還房屋的話, 只能要求相同租金賠償
4.契約到期前6個月未通知他們不續約..就算自動延展契約三年
(契約有定..期內每年租金多少, 物價一直漲, 一不小心忘了通知, 就虧三年)
2008-09-06, 12:27 AM #
5
Shinnhe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Shinnher
查詢Shinnhe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Shinnhe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