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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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igitalDr.
都說
(不法or合法)資金來源背後之合法性
以及稅賦(合法避稅或非法逃稅)問題(不要扯上政治的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或選舉款結餘,或政治現金..啥..拜託)
匯兌管制全球各國不一..不可一蓋而論
總之
洗錢是名詞
不是法律條文
不要亂誤導...OK
真是只問立場...不問對錯的網客
看來真的厲害的都跑光了
只留一堆亂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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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本身就是一種犯罪行為,既然是犯罪行為(而且是全世界都認定的犯罪行為),怎麼可能是合法?如果是合法的話,那就不叫洗錢,而且資金匯款都會有申報記錄,都很容易追查到。如果沒有申報記錄(或有問題的交易記錄),又有大量資金移轉,當然各個國家銀行就可以合理懷疑是否有洗錢的犯罪行為,進而查證此資金來源是否合法。
http://www.mjib.gov.tw/mlpc/mlpc01.htm
引用:
為防杜重大犯罪者利用金融機構等管道遂行洗錢,並於交易之際發現重大犯罪與洗錢犯罪行為,故各國防制洗錢法律均課以金融機構申報可疑交易報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SAR)之義務,我國洗錢防制法第八條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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