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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2
引用:
作者chli2498
所以說, 正當所得的錢匯來匯去==>我喜歡

錯,
1.超過限額國內轉帳==>犯 所得稅法.
2.超過限額國外轉帳==> 犯銀行法與洗錢防治法.

引用:
作者chli2498
非法所得的錢匯來匯去==>洗錢, 但是還要判定犯罪

確認洗錢前已經犯了前面 1 2 條.
錢的來源問題(那要看牽連那些犯罪,如賣官,圖利,收賄等等)都是另外算.

前面兩條都是小罪, 後面的才是大條的,
所以才有洗錢防治法的設立.
舊 2008-09-03, 01:17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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