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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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鬼
其實,很多社會新聞發生時,都有很多記者沒寫出來的內幕
事情絕不是表面上來看的這麼單純
台灣記者的素質如何大家心知肚明
只靠這篇新聞搞就以為可以論斷一切
可能是有點太有自信了一點
當然我也不是當事人,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什麼內幕
所以這也不是我說了算,旁觀者要把這篇新聞搞當成閒聊
發表自已的主觀意見是沒啥差,反正事過之後誰還記得這件事
問題是如果當真要閒聊論事,我也可以自已想像加點故事應該沒關係吧
綜觀前面的討論,大家都不反對未經同意就搭肩這點很不好
但是相對的大家也同意,這種事就告上法院也太小題大作
站在女生的立場,正常情況下會有人因為這點小事而告官?
在合理的推斷之下,如果這種行為是這個女生常做的事,
可能認識他的人跟本沒人敢約他去同學會吧
所以如果假設這個男生,同學會過程時就一直在騷擾這個女的
只不過只是用言語騷擾,或者是行為騷擾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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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省回一些打字時間吧, 78區各人的道德水準你又不是不知道, 說也是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