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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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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GHT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新開的店
文章: 1,586
怎麼可以這樣子咧...

無論如何
個人覺得如果該店不好
下次不去就是了
但不能污別人的錢
該付的,就應該付

=====

以前有一次跟一群同事去吃火鍋
結果離開時,不小心忘了給錢
大家都很順暢的離開那家店

走回公司的半路上
才想到我忘了給錢
我就馬上跑回去付錢
至少跑了一公里吧
我還一直跟老闆道歉

=====

任何老闆多找錢,我也會馬上跟他說
他找錯,我也會講

也許都是小錢,但問題是自己的道德問題
不應該污別人的錢
舊 2008-09-02, 04:5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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