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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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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dou0228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
駛道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慢車登記、發給證照及管理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第一個想到的是攤販的車...


攤販車要登記呀
可是強制登記 大概一堆人都會抗議吧
像很多老人家撿破爛的那種破爛三輪車
其實根本不該上路的
舊 2008-08-28, 12:5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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