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您的住址: Fox River State Penitentiary Joliet,Illinois
文章: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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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小皮
其實現在的網路世界
根本沒有什麼無辜不無辜的
現代人愛現
相簿公開表示要讓大家參閱
而且還很在意所謂的人氣
既然如此
可以被讚美
又何不可被公評?
又何以本篇的第三為主角....如花
沒人覺得他是無辜的?
在PCDVD大家聊聊是好是壞都無所謂
至少大家沒到相片主人網站上留言就算很給面子了
不過樓主除了腦袋有點怪怪的之外
還挺笨的
發表之後沒幾篇就被踢爆
偽裝技術實在太差
不管是愛還是恨
女主角大家開開玩笑後就忘了
但樓主帳號從這一篇開始被點名作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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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這可能是你被樓主消費呢?別這麼有把握說人家笨或腦袋怪怪的
大家玩得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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