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為什麼104上面徵人的公司都在薪資欄寫[面議]或[依公司規定]???
瀏覽單個文章
GT50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
A1033258
讓我想寫最近面試的事
面試幹部『寫一下希望待遇吧』
我「心中:寫照公司規定不行嗎?之前工作是22000起薪,
寫19000好了,因為是應徵組立員」
幹部『妳認為你的學經歷只值這個價格嗎?我會再改過』
我「(心中大喜.不曉得加多少...好期待喔)」
複試時人資主管『先前面試有提過薪資,是20000』
我「.......................」
這很常見吧...
老闆:講一下希望待遇吧
我:26000吧
老闆:需求這麼低阿??!我們要的是能力強 而不是工資低的人
結果:26000x2/3薪(因為你剛來...)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的意義是方便找到自己的文章
2008-08-23, 08:19 PM #
17
GT500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T500
查詢GT500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T500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