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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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不針對護士事件發言.
唉, 一堆人責任說, 沒責任就可以不用做了嗎?
職場道德說的就是這個, 道德可不是法律規範出來的.
所以我之前說對台灣職場寒心, 看看這篇討論串...
也有人說半年了, 或是說即使摸過個兩三次就要會了.
屁!
即使基本上一致的事務處理, 些微環境變化後也會不同.
人的經驗不是可以輕鬆訓練出來的, 老手因此可貴.
實際上來說, 很有可能遇到的事情, 半年內也未必有幾次.
而且摸過兩三次就要會, 癡人說夢話吧.
一般文書都不一定能夠這麼快上手, 何況更有技術性的.
而且, 即使會做, 也不一定是會在有壓力的情況下依然做得好.
穩健的功力是要累積的, 不是說會了就不會出錯.
以上, 有足夠職場經驗的人都會知道.
我的結論是, 要不就有耐心教, 然後不要說沒規定就逃避老手教導新手的義務.
要不就開除吧, 或是直接說我教不了你, 請另找高明, 或跟上級反應.
管理上有問題+1
身為經理人, 不只要監督新人的學習進度, 也要觀察老手如何傳授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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