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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此篇不針對護士事件發言.

唉, 一堆人責任說, 沒責任就可以不用做了嗎?
職場道德說的就是這個, 道德可不是法律規範出來的.
所以我之前說對台灣職場寒心, 看看這篇討論串...

也有人說半年了, 或是說即使摸過個兩三次就要會了.
屁!
即使基本上一致的事務處理, 些微環境變化後也會不同.
人的經驗不是可以輕鬆訓練出來的, 老手因此可貴.

實際上來說, 很有可能遇到的事情, 半年內也未必有幾次.
而且摸過兩三次就要會, 癡人說夢話吧.
一般文書都不一定能夠這麼快上手, 何況更有技術性的.
而且, 即使會做, 也不一定是會在有壓力的情況下依然做得好.
穩健的功力是要累積的, 不是說會了就不會出錯.
以上, 有足夠職場經驗的人都會知道.

我的結論是, 要不就有耐心教, 然後不要說沒規定就逃避老手教導新手的義務.
要不就開除吧, 或是直接說我教不了你, 請另找高明, 或跟上級反應.

管理上有問題+1
身為經理人, 不只要監督新人的學習進度, 也要觀察老手如何傳授經驗.
舊 2008-08-23, 09:12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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