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anthanum
很簡單,因為你的破綻太多...
你所說的主管未回應無效,因為邏輯上是學姐以及主管都有錯
通報太遲一樣有錯,與主管回不回應無關。
不設定這半年情況不合理,因為這半年不知道該學妹已經照顧多少病人...
學姊到現在才知道肯定管理出問題。不討論假設蠻可笑的,因為做出來的
假設合情合理。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不犯法吧。
學姊在這次醫療疏失上肯定有直接相關,事情鬧大連護士長都有事...
這是管理問題,家屬是不會讓你推個護士出來就算了的。而事實上監督
這些護士是誰的責任?病人不是他照顧的,而這名學妹根本不適合照顧病人,
而他拖了半年才往上報,這絕對是他的責任。我前文就說過,短期內通報
學姊才能免則。然而一般醫院一個月的新手通常還不能輪班,此時有問題學
姊仍要負責。然而這段時間,學姐很多事情是交代學妹做的,他只是觀察指導以
及輔助。如果訓練的完整不可能出這樣的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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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讓其他人來看看是誰的破綻.......
已經跟你說了 一個ICU 不可能只有三個人 護士是輪班
跟你一起上班的不一定會視同一個人 如果你說這半各月來學姐都不往上報
那是否整各ICU的人都要受罰 還是全部開除?
半各月的輪值班跟過這個學妹上班過的同事有多少人????
護士的上面就是護理長 護士要說什麼都是要先經過護理長 通報無效當然有可能
你看文章是看不懂嗎?? 已經出包了護理長還可以當作沒事講一講
都已經出包了護理長還沒往上報 你說通報無效有沒有可能
管理有沒有問題 整樓的護士大概都知道 但是反映有沒有效 看這次出包護理長的態度
就可以看出來 合情合理的假設不犯法吧!!
學姐只是各護士他沒有管理權OK??監督護士的責任是護理長??
並不是學姊他頂多只能給護理長意見 護理長要不要往上呈 這家醫院還要不要用學妹
根本就與他無關...... 我也已經說過了 短期內通報也要看ICU主管護理長有沒有受理
護理長都不受理他有什麼責任
(我老實說好了即使他不通報 出了包也不會關他的事 因為說過了沒有法律是規定學姊要教導好學妹 這個護士可以不可以當護士 是政府再決定 考過了證照就代表他是合格的護士 學姊沒有權利和義務要在教導 那是因為倫理的驅使所以資深會去帶新近)
然而一般醫院一個月的新手通常還不能輪班,此時有問題學
姊仍要負責。然而這段時間,學姐很多事情是交代學妹做的,他只是觀察指導以
及輔助。如果訓練的完整不可能出這樣的紕漏。
一各月內新手不輪班 所以不會排他照顧病人 只是跟著學姐 學姊教導他的事專業技術的東西
請問阿浪響了不去 跟專業有關嗎 很遺憾的告訴你 有很多的護士 因為病人亂按鈴 而後來看到該病房阿浪 就直接把它關掉 這個自己的責任有關
至於你說的那些要公布條文...明的當然是這樣啦,不過不知道你出社會沒?
假設你們公司有給一定遲到的額度,而你一個月卻遲到25次,工作態度不佳。
你還要跟老闆說公司又沒規定遲到25次要開除...。上面要整你的方法多的是,
口頭命令交代下來就要去做了,更何況分配都是白紙黑字....
大家都各帶自己負責的人,你就搞怪說不要,說醫院沒有規定一定要帶....
你自己想想何不合理吧,誰出來工作會這樣?百貨公司周年慶拼業績,說加班就加班
你大可以說我今天不要做...日後你就知道囉。人在江湖是身不由己,待人處事不要傻
傻的一廂情願,否則你只是跟自己過不去而已。
所以我跟你說大家都會依照道德規範去做 並不代表有人會故意不帶
但是如果出事情並沒有罰則會說這是學姊的責任 你真的是看不懂文章嗎?
你看不懂我在強調嗎? 即使學姊沒有把人帶好 之後學妹出包也不關學姐的事情
照法律上來說考到証照就是政府認可的合格護士 該具有專業能力一定要有
學姐帶學妹是進入狀況 如果出了包 法律上學姊是沒有責任的
講明白點 你的論點 學姐可能有帶但是沒有帶好也晚了通報 法律上沒有責任
我強調的地方 學姊即使沒有帶好 甚至根本就不教他 反正學妹跟著他 他也不講解
就做他的 出包了 法律上它還是沒責任 因為半年後那個病人是學妹的TEAM
在道德上學姐可能會讓人覺得有責任 但是在法律上是沒有責任的 這樣懂了媽=.=
別再說什麼遲到25次...=.= 合約上會寫如果主管認定某方不適任此職務有終止合約的權利
最後再跟你強調如果你還看不懂就算了 我也不再跟你打嘴泡了(只能說你理解跟邏輯...)
學姊到底有沒有責任 在道德上來說旁人可能覺得有但是違反道德不會受罰 法律上呢並沒有規定學姐有監督學妹的責任與義務 所以學姐並沒有責任... 除非連學姐也不理阿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