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ickylin
HID
1.MAC上用自己的滑鼠絕對沒問題,用其他的滑鼠,請找USB OVERDRIVE(你裝WINDOWS,不也會裝那個滑鼠的驅動程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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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拿一隻微軟鼠裝上 driver 後有比較好,但感覺還是和在 Windows 上有差,我是用 IE4, 用好幾年了,同一隻滑鼠感覺有差沒差很明顯。
但問題還是在它的 touch pad 上,一樣加速性很怪,害我也不用 touch pad 了,不然筆電的話,我都用 touch pad 而已,方便好用。外接滑鼠反而麻煩。
引用:
作者rickylin
Finder
1. 請按command+shif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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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原來如此,謝謝。不過這個快速鍵太不人性化了,很難用單手按。
引用:
作者rickylin
2. 自定工具裡可以找出來
3. 怪... 我的10.5按command-x可以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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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了不行,你可以的話應該是應用程式自己的功能,如 TextEdit 是可以剪下沒錯,但我說的是檔案管理員。
引用:
作者rickylin
4. "Copy to...", "Move to..." 超好用?我連用Windows也從沒用過這功能... copy & paste和cut & paste不好用嗎?如果堅持要,建議你用ForkLift取代Fi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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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沒用過,當然不知道他好用在哪。
不管如何,多一種方法,就是多一種選擇。
引用:
作者rickylin
5. 有自動排列吧?
應用程式
1. 我好像除了iTunes之外,都可以最大化耶...不是有一個+的符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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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不是最大化,試了好幾個程式都不行。
引用:
作者rickylin
2. command+q為何要放開滑鼠二手去按?大拇指按左邊的command加上食指去按左邊的q,需要二手?我按command+q離開軟體只要一秒,到menu去拉離開的指令要二三秒,到底哪個比較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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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說放開滑鼠兩手去按,而是「不是非得用兩隻手控制電腦,就是必須放開滑鼠去按」,有看清楚這句話的意思嗎?
一隻手按快速鍵,另一隻當然是握著滑鼠,不想用兩手去控制電腦,那就只能放開滑鼠去按。
至於為什麼不喜歡用兩隻手去控制電腦,因為另一隻手要控制另一台。
引用:
作者rickylin
3. Expose會比工具列難用?我用WIndows的朋友覺得MAC最好用的就是Ex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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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提過,在應用程式開很多時,Expose 就沒什麼作用,因為你根本很難分辨你想找的是哪個。類似 Expose 的功能 Windows XP 也有,一開始接觸覺得很炫,但玩了一陣就覺得,找想要的應用程式,工具列在直覺上確實有效率得多。
類似的,Vista flip 3D, 新鮮感過了,就會發現其實實用性還是比不上傳統的工具列,最後還是都用工具列而已。
引用:
作者rickylin
說真的,原因都只是你MAC只用一個月,WINDOWS卻用了好幾年罷了... 我WIN 3.0 -> OS9 -> WINDOWS XP + OS10 ->單獨使用 OS10,從不覺得XP用起來好用過,看過人用hot key來超做MAC時,你才知道什麼叫做人性化... Windows你用得再熟,是無法快過MAC,而當總是搞不懂右鍵的小孩與老人用MAC單鍵仍然能超做順利時,你也能看出他人性化的地方...
所謂的人性化,不是要讓用熟Windows的人用得順,而是讓沒摸過電腦的人容易用電腦,用熟電腦的人能加速到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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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是因為我用 Mac OS 時間短才覺得難用,那就錯了。
Vista 我才用兩個禮拜,我就覺得它勝過 XP 了, Ubuntu, Fedora 使用上也沒有覺得不方便的地方(原則上 Windows 可以做到的,Linux 也可以做得到)。
Mac OS 呢?別人可以做到的,它做不到;他可以做到的,別人卻可以做到,這不是很明顯嗎?
如果你想用快速鍵來比的話,那你就錯了,Windows 的快速鍵可是應有盡有,如果你有幸看到我一個學長,操作 Windows 不靠滑鼠,像打字一樣飛快在操作,就可以知道什麼叫「神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