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ick.char
這樣應該又提供了一件新聞主題可以繼續報導
而且要申請禁制令應該是會被認為未達標準
除非是菜鳥,要不然記者對一些法律也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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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在別人門前甚至擋在車前如果不是妨礙自由至少也搆得上強制罪了----記者有採訪的自由,他要採訪的對象當然也有拒絕的權利,就算是被告都可以行使緘默權,這點記者總該知道吧,不然祭出不予置評或無可奉告等外交詞令也不錯(既不用跟記者囉嗦,又能吐一吐鳥氣,何樂而不為呢

)....BTW,鵝說的走法律途徑目的不是成不成功而是把戰線轉移到法院,讓訴訟代理人去和媒體玩,也算達到不讓記者去煩當事人的目標就是了(說是金蟬脫殼也好,圍魏救趙也罷

)....
引用:
作者zick.char
為了保護自己,也為了採訪新聞
而且我想為了飯碗還是會上吧,況且對方一但周旋起來其實是輸家
snipp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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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反正媒體要的就是新聞(管他啥新聞都行

),既然如此主動餵新聞給他們就是了(走法律途徑製造些新聞也算讓記者有得交差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