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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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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3
引用:
作者knm
有幾個問題要說
1.培育新員的薪資要給多少錢才好?有潛力的球員大部份會出國,實力有中職金字塔的會去打中職,留下來的大概是中段或是後段的人才,要培育的好要請大聯盟教練,像中國一樣,除非當球員退休後能變成公務員,我想才是一個誘因,合庫也是這種模式

2.政府對於簽睹真的要積極一點,像日本防堵很嚴,只要有黑道敢碰簽賭那政府絕對是給他死,台灣情況是連警察民代都賭了,何況是一般民眾,這點差日本很多,政府沒魄力,也是球團球迷在批的

3.巡迴比賽要政府全部出錢,這和球團無關,中職和政府培訓隊是兩個不同的系統,中職有中職的球員,就算是打交流賽也是政府出錢,因為中職沒義務跟你打,中職可以看成一家公司,所以當中職球團要政府幫忙很奇怪,要幫也是抓簽賭還有企業減稅,邀請各國好手的邀請賽除非能邀請到有小聯盟2A等級的球隊,不然意義不大,直接跟中職打就好了阿

4.球場問題:只要汰換國內老舊球場就OK,以...


1. 其實職棒的總癥結為何?錢(年薪)對吧!!因為運動關乎骨骼肌肉協調靈活度,
更重要的是體能(總不可能跑完全壘累虛虛的在躺在草坪上吧!!),
所以一個業餘或職業的運動員總希望在體能顛峰高原區畫下美好的句點,
一般職棒而言,短壽的5年內報銷(職業災傷或運動過度(肌肉)疲勞等),
中長期的10年內,長青級的15~17年;所以要在這麼短的生涯規劃內,
獲得足夠的保障金便得十分重要;相信在台灣打職棒能拿到去日本打球的7.5成甚至是8成,
誰還會想遠渡日本打球,再推演在台灣打職棒能拿到去美國打球的6成甚至是7.5成薪資,
這種待遇吸引菁英回台打球不是不可能的...(針對您所謂的誘因答之)

2.政府公規民辦運動彩卷是正向的,但彩金額度與賭面廣度還需再修改,
至於非政府訂定之運動彩卷,則以非法辦理之,至於黑道則以肅清掃黑方式年年大小舉行之 ,如小弟上所言,職棒員涉及本業賭博行為,經審判確立,永久不得再入職棒..以上

3.邀約賽可由職棒球團或資助企業提出,或教育部與職棒協會商討邀約對象,排程與細則可以討論,邀約排程2年(預備與排程與邀請及賞金都是必要的),當然以日本,韓國,美國2軍以上或古巴.波多黎各等國家代表隊,巡迴賽可以二隊或三隊合併或組成一團出國,這政府出資對於推廣全民運動有正向意義,所以應該可被全民接受

4.北中南國際級或超國際級球場不是只給職棒用,任何社會團體,法人,或公司人員20人以上像管理處申請,只要排程上衝突,或無國際賽等,皆可申請,清潔費與管理費及耗損費,以入場人數累計,亦可增進全民運動,也讓全國人民都可享用之...何樂而不為呢?
 
舊 2008-08-21, 09:44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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