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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誠實豆沙包
這個投票本來就沒什麼效力,只是用來表明我的想法,以及讓有同樣想法的
網友一起表達我們特定立場的用途而已,
老實說他們獎金捐出去,不只能夠減稅,也許還能博得更多的同情或讚賞,
在這同時,我一點好處都沾不到,所以不必講我看重錢財.
這件事最讓人不服氣的是,這種成績還能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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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捫心自問,這對得起其他項目哪些奪牌為國爭光的人嗎?
這種成績真的有那麼一丁點為國爭光嗎?
還有人說這是薪水應該照發,
請先去問問加拿大,荷蘭,中國,古巴,美國,日本,韓國回國能領多少錢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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