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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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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Taiw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sohoming6779
認真問一個問題,
請問,如果我在車鎖的地方裝置爆裂物(少量),
然後鐵絲當作引信,
當歹徒偷車的時候,剪斷線,就爆炸。
請問,如果歹徒被炸斷手指或眼睛被炸瞎,我們有罪嗎?!


使用這樣的裝置通常會被認為防衛過當,一樣會構成傷害罪或重傷罪(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也許有其他比較緩和手段,同樣可以防止你的車被偷)
 
__________________
別再罵法官腦殘了,他們只是依法審判;真正腦殘的,應該是那些不懂法律,卻又自以為是的亂報、誤導社會大眾的記者。
舊 2008-08-20, 06:43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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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ai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