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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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smithjp
法治國家 依法行政
民主國家 大家有表達意見的自由
但用多數暴力 實在不可取
照某些人的邏輯
是否有繳稅的人就可以透過小眾投票來立法或執法強制別人在合法的前提下做不願意做的事?
就算有創制複決權
那也先等創制複決成案再說
這就是法治國家
繳稅給國家的不是一個人
人人都用繳稅當作有某某權力的藉口
那要政府法律幹嗎?
以後乾脆照三餐民調XXX公務員該不該拿當日的薪水好了?
那還真是民主的奇蹟
以一個老球皮的觀點
這次棒球如此表現
與這種超越"民主法治"的"個人民族情緒"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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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淺看法
很多人都沒有學習過公法,也不瞭解機關必須要依法行事,
其實捐不捐完全是領錢後球員的自由行為,哪可以用投票來左右?
繳稅只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不是有繳稅就可以講話大聲
至少就目前的架構下,要求政府做什麼,必須要有請求權基礎
舉例來說好了,如果什麼事都要扯上繳稅,那基本的國民義務教育,大學的建設與師資的聘用,國家哪點沒出過錢?假設國家沒出錢補助,現在學費會更貴不管公私立都一樣
試問版主你從小到大的成績單要不要拿出來讓我們評論一下?
如果表現不好,沒有達到要求,可不可以要求你補繳學費? 或是大家投票要你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