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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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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國家 依法行政
民主國家 大家有表達意見的自由
但用多數暴力 實在不可取
照某些人的邏輯
是否有繳稅的人就可以透過小眾投票來立法或執法強制別人在合法的前提下做不願意做的事?
就算有創制複決權
那也先等創制複決成案再說
這就是法治國家
繳稅給國家的不是一個人
人人都用繳稅當作有某某權力的藉口
那要政府法律幹嗎?
以後乾脆照三餐民調XXX公務員該不該拿當日的薪水好了?
那還真是民主的奇蹟
以一個老球皮的觀點
這次棒球如此表現
與這種超越"民主法治"的"個人民族情緒"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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