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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豆沙包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養樂多優酪乳
這獎勵制度已經很久了吧,
那你就應該在出去比賽前就來批評這制度的問題,
不要等到現在才罵,不是有點馬後砲的感覺?
況且2004奧運中華隊第五名之後這問題就有人提出了,
經過四年都沒修法,也怪不得人,
遊戲規則都訂在先,玩到後來才批評規則不公,
要批評可以,但請去批評那些制定遊戲規則的立法委員,不要只叫遵守遊戲規則的球員捐出獎金。


以前有人提過,就不能再提?

這是什麼邏輯?

更何況這並不能當成你企圖阻止我

行使我正當的評論的權力的合理性!
舊 2008-08-20, 04:5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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