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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我覺得樓主能做的只是跟父母聯合起來對小妹曉以大義.

看了之前眾多網友的主意大多都只是說起來很爽而已, 實際效果跟合法性都有大問題.
可別惡客沒趕走自己先進了看守所.
使用暴力跟大雕是最不可取的.
你打了她, 不是沒斷手斷腳不傷人命就不能算傷害罪, 就算沒驗出外傷傷害罪都有可能成立.
就算是你誘使她打了你, 由於近年來法律對於女權的過度保護, 也許輸的還是你因為她頂多被判個防衛過當.
如果是要把自己搞的斷手斷腳的苦肉計實施代價也太大了.

使用大雕, 也許能爽十分鐘但是後患無窮.
性侵害, 妨害性自主可以讓樓主在監獄裡蹲很久.
就算她爽到了, 決定不提告, 變成來纏你, 而且她手上還握有妳的把柄 (現在告強暴似乎隔個半年都能告成), 問題還是沒解決.

記帳也是記心酸的, 拿給她多半也不會理. 就算訴諸法律, 她只要一句雙方不存在契約關係就能搞定. 是呀, 從法律上看是你們“自願‘提供了服務.

鬧到公司去? 先不說你的父母願不願意家醜外揚, 這公司怎麼處理都有學問.
如果公司因此就把兩人一起辭退了, 恐怕在勞基法前面是站不住腳的.
若她倆去告公司性別岐視, 我想閣下一家只是平白得罪了她公司的一票人.
所以公司會如何處理很難說.

找對方家長領回? 我想如果對方家長還管的住她就不會賴在你家長住了.

離間計說起來很容易, 但是現實不是遊戲. 如果她們知道是有人在搞離間只怕感情還會更好.
舊 2008-08-19, 02:20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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