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說一定的分期吧…但我想只是為了手頭寬緊著想
像我之前買的一台panasonic冰箱 現金價19600
刷卡價20800

含5%稅為980
,若要含稅的話為20580…多了320 我想是分期費用
可是呢…業者還又提供了2000元的禮券
所以我為分期...因為分不分期也都是20800.
這樣做起碼手頭寬鬆點.(不然月薪繳了三分之二在家用電器上
生活開銷只能啃麵包了)..
且之前冰箱壞掉裡的食品少說也要1000元
多少拿個本回來
當然分不分期需要看情況而定,後續能a的福利高過現金…
或是像百貨本身消費滿多少就能享分期
此時我就會考慮用卡了,不然我會現金+刷卡
最後,卡奴也不是從分期所養成,而是本身的不自愛…
卡到處始刷,然後只付最低應繳金額…這種循環利息比
那5%高上許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