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就要試婚,不試怎麼知道合不合?」海軍特種部隊退伍的劉姓男子,以試婚誘騙國中二年級的小女友****,二個多月後「毀諾」;女生在日記中寫下苦悶心情,被母親發現告官,桃園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劉三年六個月。
桃園地院調查,劉姓男子(廿三歲)去年自海軍特種部隊退伍,認識讀國中二年級的張姓女生,從去年七月到九月的二個月期間,二人熱戀;劉姓男子透過MSN及電話和小女友連絡時表示:「結婚前先要試婚,否則怎麼知道合不合,如果不合,早點分手雙方才不會痛苦。」
之後多次帶女生****試婚,女生曾問:「發生關係後,你真的會娶我嗎?」劉姓男子許下承諾,但交往二個多月、雙方親熱無數次後,劉姓男子即不再和小女友連絡。
張姓女生悶悶不樂,曾關在房間二天不出門、不吃飯、不理人,在日記中寫下「感情這條路真難走,被拋棄的痛苦誰人知」等心情;她母親翻看日記,追問得知女兒被騙色。
去年十一月間,張姓女生的母親約出劉姓男子要他負責,劉當時再騙「會和張女結婚」,讓小女生重燃希望,但沒多久劉姓男子再度毀諾失聯,也未迎娶女生,女生在媽媽陪同下控告負心漢妨害性自主。
桃園地院調查時,劉姓男子承認和女生交往,但否認以試婚帶女生開房間,辯稱到汽車賓館後,他在睡覺,女生看電視。
不過劉姓男子因另涉槍砲等案件被檢警監控,曾監聽到他向張女母親認錯、願娶女生的交談;且女生未滿十四歲,法官以妨害性自主罪判刑。
我怎麼遇不到這麼單純的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