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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法理不可廢, 如果於情於理, 法排第三.
但阿婆的處境還不到可以為所欲為的地步.
罰款要繳, 繳不出來就社會服務.
我想政府是可以照顧一下阿婆的三餐的.
派去打掃公共廁所吧, 收編為公務清潔員.
老實說, 跑遍這麼多間公司, 很多人老了還在給公司雇用做清潔人員.
他們的精神比起路邊賣報紙卻不繳罰款的阿婆可敬多了.

不要把人情無限上綱, 社會會亂掉的.
舊 2008-08-16, 06:13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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