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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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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引用:
作者GRIEG
請再仔細看一次文

文中沒有提到 條子(警察)自己承認 "誤"以為挑釁

只有提到 台中市警局督察長劉來通昨坦承,警員處理過程確有瑕疵

"誤"以為挑釁 是事後幫林女出頭的台中市議員蕭杰所說 , 非警方所說

另外 其他媒體所報導 , 路人目擊者的證辭 , 與林女說法完全不同

每次有任何糾紛 , 雙方一定是各說各話

既然已進入訴訟程序 , 就看司法怎麼判吧


在國外, 喝醉酒鬧事就可以射殺了, 還賠幾千萬勒

不過這是因為每個人都有機會持槍, 所以誤殺了也沒辦法,

法官都是站在警察這邊的, 不像台灣, 笑死人
舊 2008-08-13, 12:36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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