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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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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3STYPER
開頭條子自己都承認了不是,
"誤"以為挑釁.
後來直接銬人.
這在國外,
大概已經賠幾千萬了.
不是飆車, 沒有改裝, 沒有線報可疑車輛, 無違規.
這樣被攔下來, 誰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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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再仔細看一次文
文中沒有提到 條子(警察)自己承認 "誤"以為挑釁
只有提到 台中市警局督察長劉來通昨坦承,警員處理過程確有瑕疵
"誤"以為挑釁 是事後 幫林女出頭的台中市議員蕭杰所說 , 非警方所說
另外 其他媒體所報導 , 路人目擊者的證辭 , 與林女說法完全不同
每次有任何糾紛 , 雙方一定是各說各話
既然已進入訴訟程序 , 就看司法怎麼判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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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騎鐵馬沒穿內褲
台中市議員蕭杰昨出示一女子投訴的照片與影帶指出,台中市西屯派出所警員臨檢時,不僅出言辱罵該女「臭豎仔」、還強行上手銬押回派出所;但畫面中,遭取締的女子也十分強悍,用腳踹、以口咬警察,上演「蠻女與悍警街頭全武行」戲碼。台中市警局督察長劉來通昨坦承,警員處理過程確有瑕疵。
議員批警執法過當
蕭杰指出,本月二日晚上七時多,林姓女子搭友人汽車在福星停車場外排隊等著進場,因停車場外大排長龍、交通打結,到場執勤的西屯派出所警員施淵元在場疏導,林女等人先將車開走,因與其他友人約在附近見面,又繞回附近,林女招手向朋友打招呼。
蕭杰說,施警看到林女揮手誤以為是向其挑釁,遂要求林女出示證件,林女自認沒犯法、雙方起口角,警察竟罵林女:「臭豎仔(台語,小癟三)!」還呼叫另兩名同事到場,當時另兩名男警建議施警請求女警支援,但施警說:「我來負責啦!報告我來寫!」硬將林女上手銬押上車,拉扯過程中還碰到林女胸部,全程被同車友人錄影存證。蕭杰痛批:「警察執法過當,違法濫權!」
西屯派出所人員則表示,當時施警疏導交通時,是坐在駕駛座旁的林淑雯(女,三十歲)先嗆聲:「爛警察,嗆聲什麼!」「憑什麼攔我們的車?」不僅拒絕出示證件、林女的兩名女性友人也與警員拉扯、林還反過頭要求施警出示服務證,但當時施警穿制服執勤,依《警察人員職權行使法》不須出示證件。
不斷遭林女辱罵的施警,提醒對方可能觸及妨害公務罪,但林女仍態度強悍,雙方僵持二十多分鐘,施警忍無可忍才回話:「妳一直罵我,如果還不敢承認,就是『豎仔!』」並決定將林女上手銬強制帶回警局,並以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警方:未對女襲胸
西屯派出所強調,施警絕未對林女襲胸。《蘋果》昨以電話聯絡林女,林女僅以「一切交由律師處理」為由,拒絕回應。
律師陳惠伶表示,不配合警方依法執行公務即涉妨害公務。她提醒民眾,如對警方值勤方式有疑問,可拍照錄影蒐證,切勿辱罵或攻擊警察。
東海大學行政系副教授邱瑞忠則提醒警方,現在的民眾常認為自己沒有錯,「就像學生會嗆老師一樣,被嗆的警察此時應退居第二線,由其他警察或女警處理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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