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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55
樓主,對方太惡劣.不用暗搞.那有損人格.
直接整個攤開來說.才像個大人.
那是你的家.要轟走外人不用理由.
讓一個小鬼在你家內這樣胡來.還忍氣吞聲.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你應該檢討是否太懦弱了.
舊 2008-08-11, 09:26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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