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吃定消費者的店家,大家一起抵制 !!
瀏覽單個文章
William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World of Tanks
文章: 619
剛剛突然想到
媒體報導的似乎只有消費者單面之詞
假如消費者有未告知的隱情,導致店家要收20%收續費也不無可能
不知道店家要不要派人來平衡報導一下
題外話,即使是網購或郵購、推銷...的鑑賞期內
我們消費者也有保持外觀及內容物完整的義務
並非無限上綱到可以想換就換,想退就退
2008-08-07, 11:00 PM #
26
William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William
查詢William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William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