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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定消費者的店家,大家一起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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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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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11
引用:
作者
William
澳不澳客不是重點
重點是店家自己拿七天鑑賞期出來玩
沒記錯的話,消保法並未針對實體店家門市消費的顧客規定鑑賞期
是店家自己要玩這一個花招
既然敢玩就要敢負責
假如店家沒有在名片印七天鑑賞期,消費者是澳客
假如店家有在名片印七天鑑賞期,卻不給退換,也可以說是澳店
如果他是印在買賣契約上的話,那那店家就可以稱作爛店、黑店之類的
但是他是印在名片上,名片沒什麼特別意義,更不可能稱名片為『廣告』
記者寫的東西看看就好,不用太認真
畢竟沒人看到所謂的『買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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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
難過
生氣,一絲ㄧ髮都為妳牽動
妳的元素渲染過後的世界,都在身邊轉動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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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7, 08:39 PM #
9
taiwan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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