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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文章: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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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ed Zeppelin
我有未審先判嗎?



可能 試問大人,公堂之上做點幾假設犯不犯法?

看你急著辯駁哩~

朋友圈? 只有兩人嗎!

你朋友是帥哥? 我又不是GAY,沒興趣!

交6個女友? 養6條母狗也不干我事阿!

年收破百的超級業務? 破百就超級? 然後哩!

我之前4個月薪水就破百了,那我應該叫超級超級超級船長.

我絕對不認為你是嘴砲,我完全相信你講的,不過我真對你朋友的生平一點興趣也沒有.


四個月薪水破百的發言是這種水準? 一百元?
還真有趣啊
沒興趣還來發言?
整個充滿矛盾
舊 2008-08-07, 02:23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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