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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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hair
兩個有趣的問題大家可以思考看看該怎麼辦:
1.你撿到一張100萬支票,後來找到失主,你向他請求報酬,十分之三怎麼算?100*3/10=30萬?還是那張「紙」的十分之三價額?
2.你撿到一本存款簿,裡面記載有100萬存款,找到失主後發現實際也是如此,你向他請求報酬,十分之三怎麼算?100*3/10=30萬?還是那本「紙」的十分之三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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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可報遺失止付,存款簿同樣可報遺失止付而且沒印鑑的話不能領,就算你有印鑑去領,
照樣報警抓你,換你遭殃。
基本上撿到您說的這二樣東西,拿來擦屁股都嫌不衛生哩,還是別指望靠這個發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