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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dacke-D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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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引用:
作者高橋炎介
因為我以為閣下非常注重英語文法
Wanted 是形容詞
a criminal wanted by the law 才翻成通緝犯



所以偶才說你講的 "被通緝的" 不但語法不順語意也不合,
因為如果你只當形容詞翻的話,
那也可以翻成 "被需要的",
但是這並不是原本的意思,
而且原本的意思就是有受詞,
而且你知道是受詞是什麼,
所以你才能講出 "被通緝的" 這一個解釋,
這裡 Wanted 的受詞就是人,
所以如果照你所提的方式翻譯,
符合其語法的意思仍然是 "通緝犯".

引用:
作者高橋炎介
真要符合Wanted這個字的話
翻做 "獵殺名單"似乎也不錯
但個人認為"暗殺名單"更為恰當
不過話說回來 名單上什麼小腳色都有
還不如整個刺客聯盟有份量


那名單的腳色並不會不重要阿,
都是沒殺就會有嚴重影響的,
只不過還沒出問題前不見得看得出來有什麼問題而已,
所以才會有 Kill one save a thousand 的說法.
舊 2008-08-01, 10:34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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