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dacke-Dees
很威很棒阿,
就像全民情聖, 全民超人, 魔鬼大帝, 神鬼奇航這些一樣也很威,
台灣這樣翻譯其實很普遍,
其實偶不覺得有什麼不好,
只不過如果英文不要太差勁的話,
對岸的翻譯也不會讓人聯想到 "老鼠會".
至於 Wanted 你如果要照電影裡面表達出來的意思翻的話,
也不需要翻成 "被通緝的",
第一太繞口,
通常人會直接講 "通緝犯", 不會講"被通緝的",
再來 "被通緝的" 其實跟劇情裡面的意思又有一點差距,
所以你要又不會太遜又有翻到劇情的意思,
也符合 Wanted 這個英文標題,
其實可以翻做 "獵殺名單".
當然如果你想要很威的話,
翻成神鬼獵殺好了,
反正 catch me if you can 都可以翻成神鬼交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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