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騎腳踏車出去,經過一間南方XX府前,看到一台休旅車的駕駛座車窗破了

玻璃碎了一地

不得了了,還沒三更半夜,就開始犯案

不知道有沒有東西被偷拔
基於手癢,我又打110報案了。因為之前有警察自己找不到就回報說我報假案,我就跟110說我會在原地等,掛了電話不到5分鐘

警車出現了耶

第一次看到他們這麼快出現,真是有點不太習慣
我在電話中告知110正確的位置,不過來的管區好像不了解位置在哪,似乎有開過頭的傾向,我趕緊跟他們揮手,告知正確位置;警察下車之後,抄了車牌,說會聯絡車主,說要把車子破掉的地方照相,結果卻沒帶相機出來,抄了我的名字之後,我看他們也不會馬上處理,就騎車走了
一個小時左右,我回家經過那邊,那台破窗的車子,還靜靜地停在那邊養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