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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ary_pc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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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81
引用:
作者skyhuan
樓上二位莫將時間和生命浪費在這無意義的爭端上了,看了半天,只是二位對於暴龍的使用感覺不同而已,這本就是因人而異...

另舉證責任,在民事和刑事上的概念並不相同的,基本上,民事是要對自己有利主張負舉證責任,如果無法證明,就要受不利之認定,刑事上,則係要檢察官或自訴人負責舉證對方有犯罪,如果無法證明,對方就應受無罪推定之保護。不過我看不出二位在這個小爭議中有需要用到上述二者的必要..........

大大所言甚至,民事概念小弟不懂,刑事概念則是從各類知識節目、報章媒體所悉。

小弟對暴龍的使用感覺一直以來就是強調見仁見智,也從未反駁他人對暴龍的使用感覺,但偏偏有人一定要將他的看法強加於我:

一會硬凹我講 Access Time 是迷信、一會猜我用不到暴龍的性能、一會說我邏輯有問題、一會來個移花接木想轉移焦點。

可是一旦要他證明他是對的,推、拖、拉什麼手段都來。如果暴龍真有他說的那麼好,為何他吝於證明、與大家分享?卻寧願花時間在本主題開六篇來吵?真是莫名其妙!
舊 2008-07-29, 06:44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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