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13F
就算是適用於勞基法的勞工,轉行也沒有比較吃香.隔行隔一座山.薪水年資一樣被砍.
公司經營虧損時.把待退較老高薪資的以優退方案辭走.再以簽約方式約聘這些人.
這個才是職業的作法.企業生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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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行吃不吃香,那是你個人競爭力的問題。跟勞基一點關係也沒有。有違法部份可找地方勞工局幫忙
你不可否認,勞基法提供一個最基本的保障。提撥的退休金會跟著走
最低保障薪資,工時,遣散,退休都有保障
出了問題還有個單位會幫你。
不會出現那種要簽約就簽,又沒人拿槍逼你。而且還申訴無門的狀況
引用:
作者13F
虧損經營不善,出來跟媒體說一堆搏取同情.要政府撥款.講的好像全臺灣企業只有他們
虧損.撐不下去了.贊助企業不想花錢又要有****效益.不然編制到健保局底下吧.讓全民
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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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我沒意見!
我前面說過了,這些教練球員書讀的不多,希望政府幫忙,卻說不到重點。
政府完全沒理由出錢幫忙。
政府該做的是治安和法令。最多加上投資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