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noopy1029
小弟不覺得五秒鐘很誇張
你想切到別人車道
早個幾秒鐘閃燈不為過吧
就算5秒鐘可以開55公尺
那又如何
你不提早閃燈
我又何必要禮讓你呢
給直線車道多點反應時間也是基本開車禮儀吧
上個月到美國一趟
發現國外開車真的好開很多
大家都有禮讓的觀念
就算確定都沒車
看到Stop sigh
開車的人還是會停下來看看狀況再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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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py1029 兄你誤會 NormanLee 兄了,他是在回應 Cudacke-Dees 的誇張,Cudacke-Dees 說在市區 5秒鐘不知道經過多少路口了。所以NormanLee 兄 用數據告訴 Cudacke-Dees 5秒鐘,經過不了多少路口。
NormanLee 兄應該也是贊成要變換車道時,是要先閃方向燈,然後確定要變換的車道地後方車沒有加速與距離夠時才變換車道。
其實從 Cudacke-Dees 的一些論點來看,他開車應該是時常的插隊的人,所以才會一直談禮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