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不知道你是不是有經驗,但是我覺得有先地方我想還是幫忙補充一下好了...
==============處理===============
1.先不要關掉攝影機 常常 對方自知錯較多 會馬上移車 煙滅現場
錄影等警察來或對方移車後 才可停止
1--- 不管誰對誰錯,我記得現行法令為 移動現場即視為肇事逃逸(這是最嚴重的,有刑事責任),當然你有馬上設立事故標誌,並在現場畫線,車輛劃線方是網路上或交通隊網站找找吧(正確的畫清楚車輛位置才能判定肇責),在來報警後告知已畫線將移置路邊停放以免妨礙交通,通常這前提下最好自己有相機也先行照相,否則寧願保留場等交警處理。
2.馬上下車照像 包括本車撞擊點 對方撞擊點
能辨識你車在路上的位置 ( 就是照片含車道分隔線 路邊 你的車 它的車的相對位置 )
3.在地上畫線
4.打電話報警 不管損傷大小 也不管要不要和解 一定要報警做筆錄
你可以不要對方賠 但一定要報警做筆錄 以留證據
以防各自解散後對方反咬一口 說你逃逸
---通常事故發生後,報警時先確認該事故位置,並查看是否有人員傷亡並告知警方,以搶先救援傷患時機;再來就是是否做筆錄?! 通常事故相關人(因為不一定只有兩台發生事故,也可能是連環車禍之類多輛車同時有碰撞事故)可判斷是否須釐清肇責,若雙方無大礙或可以自行和解或以保險理賠,可告知交警"備案"即可,備案:交警一樣會教事故現場記錄,包括照相、畫事故現場圖,並請駕駛簽名確認,若事後因和解須提出訴訟,可至事故發生地所屬事故處理組做筆錄,送交鑑定或調委會或交通法庭。---
5.打保險卡上的電話 通知保險公司
6.誠實對警察說明經過 不要誇大或隱瞞等 未注意的地方就誠實說未注意
筆錄上會有處理員警的名字 對方車號名字電話等
警察的職責只有 忠實做記錄 不會當場判定對錯 不需也不必請他評理
---處理事故員警須以中立的立場為駕駛做筆錄,若過程中有所不妥可要求錄音並換另一位員警製作筆錄,筆錄做畢將會拿到事故三聯單其中一聯,上面有每位駕駛資料。----[/B]
6.問明警察的辦公處所
7.回家後 馬上把相片 錄影複制一份拿去給處理的員警
[B]不用等回家,通常要做筆錄須至該地所屬交通事故處理小組進行,這時你也知道是哪個單位,再來如1.說明,你已先行照相、劃線等移車至路邊,精方就需要你的照片了,若是數位相機拍攝,在該小組內就可以將檔案交給警方。通常它們會有讀卡機等傳輸設備。
員警會將記錄 筆錄 和他照的相片 你照的相片 錄影 一並送交 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
委員會會在一個月後做出判決 你若不想請保險公司處理
則一個月後自己去和對方協調或上法庭
過程中 不需和對方爭辯 也不需跟對方說什麼 就照標準處理程序來
至於保險部份 自行參考
http://sx4.achih.tw/viewthread.php?...&extra=page%3D1
一般都是以自己車的 車體損害險來申請支付修車費 就是甲乙丙式那個
如果是對方錯 保險公司會向對方索賠 這部份沒你的事
若不想用自己的保險 則必須等一個月後判決出來 再自己向對方要
或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 很麻煩
--有如上述,基本上可以先行聯絡保險公司,並告知將會在哪維修,至車廠先行估價
,車廠就會向保險公司報價並先行維修,無論是否自己出險,皆可先維修,保險公司會依鑑定肇責向對方索賠,不然花錢買保險不是為了出險而已,他們還是有義務協助處理,不一定要辦出險,理賠事宜搞定保險公司就會協助簽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