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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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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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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skyline


另外一提,

你我工作,不管工時,薪資,遣散....都受到政府勞保法的保護保障

但是同樣繳稅的這些球員教練,可是被勞保法屏除在外。

這些不平等的對待,不是簡單一句,不行就轉業那麼簡...


不平等?真奇怪的說法.既然不在勞基法規定的勞工範圍內當然不受
勞基法保障,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何來不平等對待之事?

況且這些職棒球員根球團簽約前難道不知道職棒運動員的現實命運,
這麼說以前被球團釋出的球員又該怎麼說呢?

要照勞基法走也行,反正公司要結束經營,員工依法領法定基數的資
遣費後走人.如此而已.
     
      
舊 2008-07-26, 10:20 PM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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