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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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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看到這麼多回應,真的很感謝大家!!
之前提的兩位姑姑,其中不再要錢的那位是因為之前奶奶已經給他一棟房子了,以前就講好這棟她不再碰,另外一位是幾乎跟我們沒有再往來,喪事的時候才來,至於那個簽署同意權,我也很納悶...如果不簽? 我們就沒辦法繼承?
再來兩位姑姑,不敢多要的原因,也有可能是父親目前算是不定時炸彈型人物(豁出去那種),所以也不趕太超過...
對了,那也不用過戶費嗎? 因為奶奶生前就有提要把房子給我們,只是過戶費要我媽付,我媽當時是覺得耍人,有心的話,怎麼不弄到好(唉 反正家裡就是存在一堆問題),現在媽媽的想法是說,如果要我們自己籌過戶費+20萬簽署費,然後又要跟那些人牽扯不清,又落的拿了財產的口舌,那不如不要還比較乾脆...要我們好好想想...
所以現在是可以按照遺囑(請代書立的,至於兩位姑姑的簽署,好像也記載在遺囑中),沒有過戶費的問題嗎?
不好意思,之前一時沒有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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