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惱人的遺產問題,不曉得要不要放棄...
瀏覽單個文章
班主任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8
辦遺產到賣掉房子都可以不用給樓主父親蓋章
繼承部分用公同共有
賣掉部分用土地法34-1
半個章都不用蓋
__________________
找女友請進
找工作請進
2008-07-23, 09:39 AM #
14
班主任
瀏覽公開訊息
查詢班主任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班主任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