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n.mini
Major Member
 
san.min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3
如果你奶奶留下的遺產
沒有超過一千萬(依人數比例有多一些)
基本上是不扣遺產稅低
你爸爸那個基本上不是問題
問題是你另一個姑姑要多少

基本上你姑姑蓋個章要20萬也不算過份
畢竟房子360萬他才拿20萬
有些更狠的不蓋章你就是要跟他均分
假設房子賣360要先扣掉你兩個姑姑拿走的錢再除以三份
蓋章的時候跟姑姑說明請他簽切絕(跟銀行對帳用)
表示有這筆支出將來要扣你爸的份應該會算進去吧
例360-20-10=330(這樣比較好算)
除以三 一人可得110
不然如果是你拿出30萬
一人分120萬你再扣30就剩90了
PS銀行那個是我個人想法詳細還是要問站上前輩們
PS在做一個假設如果你姑姑在蓋章前就掛了
就變成他的親屬(有繼承權的)每個都要蓋章了
 
舊 2008-07-23, 04:02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n.min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