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題在 01 上面也有,不過有該校前畢業生跟現在要畢業的學生出來說,之後更有廠商上來說
這事情事發生在去年,不是今年這一屆
廠商代表 krismore
文章在這頁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37&t=696790&p=6
有寫到錄音的大致內容
開庭時校方的態度,因此廠商問說那他要改成告全體畢業生?
引用:
校方在民事法庭的答辯書上稱
"受有拍照之利益者,屬於全體應屆畢業同學,
被告個人一人無法代表全體應屆畢業同學受有利益,
受有利益屬於事實行為,
被告會長XXX個人充其量僅為受有個人部份之利益而已,
即事實上所謂受有利益者為全體應屆畢業學生1156人。""
請問一下這樣校方的意思是不是要我告全體應屆畢業學生1156人?
|
之後還有相關資訊提供,有興趣自己去看
只能說學校撇的乾淨,卻不知這是對校譽的傷害
之前花再多前打形象廣告,可能比不過這區區20萬的殺傷力
而前畢聯會長提不出支出明細,這絕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