淚奔ing...
馬特兄歡迎回來
不過…我原本以為前三名才有國光獎金,怎麼變得這麼好賺
果然,今天…
(還是沒連結可po,轉載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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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獎金烏龍報導 體委會:只贏1場 90萬跟別人領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07/16 04:09"〔記者許明禮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錯誤報導今年北京奧運棒球賽,台灣隊只要贏一場,每人就能獲得90萬元國光獎金,體委會競技處長彭臺臨澄清表示:「只贏一場,別來找我拿90萬元!」
台灣隊前進北京奧運24人名單昨天揭曉,但媒體都把焦點放在國光獎金,並錯誤報導,台灣隊只要在8支參賽隊伍中排名不要墊底,最少有90萬元國光獎金可領,引起電子媒體一窩蜂盲目跟進報導,誤導國內民眾。
前6名才有獎金
事實上,根據體委會在2005年11月修正的「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奧運第八名是可獲得90萬元獎金,但卻有一項但書,就是「團體項目參賽隊數於8隊以下時,僅前6名頒給獎助學金。」
奧運棒球、女壘隊各只有8隊參賽,換言之,台灣隊國手若想拿獎金,至少得打進前6名才行,且獎金從150萬元起跳,若勇奪金牌每人將可獲頒1200萬元獎金。
此外,有功教練獎金也大幅縮水,奧運前3名獎金分別為300萬、200萬及100萬元,第四名50萬元,第五、六名30萬元、第七、八名20萬元。
但為避免獎勵流於浮濫,奧運有功教練敘獎對象也縮小,個人項目田徑、游泳及體操前八名,其餘前四名,教練才能獲頒獎金。
至於棒、壘球等團體球類項目,必須獲得前四名,教練才能分到獎金,若只打到第五名,教練也沒有錢可以領。
〔記者許明禮台北報導〕「只要贏一場,每人90萬元」,平面媒體偌大的標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球迷抱著羨慕心情,也有內行讀者要台灣隊打不進前6名,拿不到獎金時,直接向該報社要。
網友:找聯╳報負責
網友rainfruit說:「太過癮了啊!這簡直是參加獎,只要報名就百萬了!」
另一名署名「瓦歷斯」的網友則不以為然地表示:「如果沒有拿到前三名還有獎金拿,那換你我(任何人)代表台灣去參加北京奧運好了。」
署名「洪總」的網友則回應:「國光獎金的規定好像不是這樣喔,贏一場不一定有獎金啦,不過沒關係,中華隊如果沒有打進前6名,拿不到獎金,聯╳報補給他們90萬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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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希望這麼好拿的話
旅美小將當初簽約金不夠用的
多少能補貼一下
結果還是有一定的難度
原來2005年11月就改獎金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