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買房子的可以注意一下
自97年7月15日受理申請至97年8月15日止
條件:
(一)年滿20歲。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具備其中一種即可):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 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無自有住宅: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2.申請人2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2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四)家庭年收入、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低於下列金額(但具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證明文件者,家庭暴力加害者之收入得不併入計算):
單位:新臺幣
戶籍地 家庭年收入 每人每月平均收入
臺北市、臺北縣縣轄市(新店市、板橋市、中和市、永和市、土城市、三重市、新莊市、蘆洲市、樹林市、汐止市) 148萬元 49,532元
高雄市、臺灣省轄市(基隆市、新竹市、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縣鳳山市 107萬元 38,468元
臺灣省(臺灣省省轄市、臺北縣縣轄市、高雄縣鳳山市除外) 97萬元 34,401元
金門縣、連江縣 97萬元 22,750元
資料來源
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6&Itemid=106#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