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網友幾各問題 謝謝.
假設被害者同意, 且此案已逾上訴期的話
則檢察官可以對此案提起非常上訴嗎?
刑事訴訟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Lcode=C0010001
第344條
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
自訴人於辯論終結後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所
列得為提起自訴之人上訴。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亦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
官上訴。
檢察官為被告之利益,亦得上訴。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
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
前項情形,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第349條
上訴期間為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但判決宣示後送達前之上訴,
亦有效力。
第441條
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第442條
檢察官發見有前條情形者,應具意見書將該案卷宗及證物送交最高法院檢
察署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