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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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人,不過有點想插嘴一下。
學寫程式的朋友們大概都有聽過這種論調吧,你光只學程式語言,是寫不出什麼好東西的。至少要懂一點商業模式,進銷存才能寫的比較像樣,符合客戶需要使用。
圖書館的書目分類,也得對其他領域的學科有點認識,才不會將「惡魔辭典」這種書給分到「工具書類」。(我真的見過這種圖書館)
同理,法官要是對IT一竅不通,光憑法學理論,恐怕在處理資訊相關的著作權問題上,會給出一些令人覺得與現實大幅脫節的裁決吧……
一點建議,如果聽不下去就當我沒說,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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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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