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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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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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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5
引用:
作者nhair
我不是贊成通姦罪繼續存在,請別誤會
如果要把通姦除罪化,現在社會上應該還是有一些自認為是衛道的人,會跳出來反對...大法官也不是人民選的,所以他們大概也不敢做出宣告通姦罪違憲這種太具有爭議性的決定吧

既然現階段要除罪化可能有困難,那就只能在適用上盡量限縮適用範圍


我沒有誤會阿....我是贊成通姦罪繼續存在
但我不喜歡引用"衛道"2字,
因為那是替他人畫地自限,反而凸顯了自己的包容力不足 (定他人為老舊思想犯)

同樣的,也有人贊成"血親****罪"該廢
同樣的,"傳染花柳病罪"不包含AIDS,>>>罪刑法定主義

大法官是合議制,既使是民選的立委,刑法年年修,也沒把通姦給除罪
相反的,學者可大開大闔,鼓吹其理論
~~~~~
"傳染花柳病罪"把猥褻與姦***並陳,也一直沒修改,若把****歸類於猥褻,那"猥褻"定義又與"****"重疊了.矛盾
再說~
因****而傳染花柳病罪,既非猥褻亦非姦***
是否一併除罪化?(為了姦***不包含口交)

"傳染花柳病罪",除了可能妨礙性自主,
還包含雙方"合意"的猥褻.*****行為態樣吧
同樣也是告訴乃論
舊 2008-07-05, 02:4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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